范波同志任山东省委常委
99 2025-04-05 07:51:58
在开采破坏地下水系的情况下,目前正在研究与实践各种保护生态的开采技术。
我国煤炭企业的资源回收率平均只有40%左右,小煤矿的资源回收率更低,平均只有15%,与国际上产煤国家一般都在60%以上、高的可达到70%到80%相比,资源浪费十分严重。如青海省的大量煤炭资源控制在私营企业和个人手中,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在进入青海省开发资源过程中,为获取矿业权付出了很高的成本,且地方政府要求必须由当地企业控股经营,这给外省企业进入青海整合重组造成了很大的障碍。
河南郑煤集团在兼并收购煤矿时,以资源、技术、管理入股的增值部分要先行缴纳所得税,加重了企业兼并重组的负担。并购方作为企业,要考虑投入和产出。一、兼并小煤矿成本高1、煤矿资产转让价格过高由于在对小煤矿进行资产评估时,资源价值增值较快,矿业权价款高,有的小矿主漫天要价,造成兼并重组难以实施。但是,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道路上,仍然有诸多困难和障碍,致使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一直步履维艰、难以彻底执行,这也是我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现状不尽如人意的原因。继山西煤改之后,河南煤改已近尾声,山东煤改也开始启动种种迹象表明,中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大幕正在全面揭开。
按山西省的规定,被兼并的煤矿,凡是在2006年2月28日之后交纳资源价款的,直接转让采矿权,兼并企业要退还其剩余资源量的价款,并按照原价款标准的50%给予补偿;2006年2月28日之前交纳资源价款的,退还剩余资源量价款的同时,按原价款标准的100%给予经济补偿。此外,对被兼并矿井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需要投入巨额资金,兼并成本较大。并尽快出台特殊和稀缺煤种资源利用管理办法。
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(以下简称中咨公司)专家李德波告诉《中国投资》,目前我国优质炼焦煤存在不合理开发和利用现象,导致了大量资源浪费,因此,他提出建议,国家应当建立特殊和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发战略,并细化相关政策。一方面非常稀缺,另一方面,我国对于稀缺煤的需求在不断增加。中咨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,截止2009年底,全国煤炭保有资源储量为1.31万亿吨,其中:炼焦煤(包括气煤、气肥煤、1/3焦煤、肥煤、焦煤和瘦煤共8种煤类)2960亿吨,占22.6%;无烟煤约1500亿吨,占11.5%。在此基础上,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,制定特殊和稀缺煤种资源保护与开发专项规划。
家底不清,没有保护开发规划和相关政策的约束,是致使开发利用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,他指出,应结合全国煤炭资源储量核查,尽快开展全国范围内特殊和稀缺煤种专项调查与评价工作,摸清我国特殊和稀缺煤种资源家底和矿区分布、开发状况。优质无烟煤(灰分不大于15%和硫分不超过1%的无烟煤)资源储量约300亿吨,占全部无烟煤资源储量的20%左右。
在准入条件上,支持大型煤炭企业优先取得特殊和稀缺煤种矿业权。李德波指出,具体而言,我国应尽快明确界定特殊和稀缺煤种的种类和范围,制定保护开发名录,制定特殊和稀缺煤种资源保护与开发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,以保护稀缺煤资源。此外,《煤炭法》修订送审稿中,也把矿区依据价值分为3类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、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、特殊和稀缺煤种矿区,并将特殊和稀缺煤种矿区列入保护性开采范围。一是要合理划分不同的规划区,明确开发利用的空间布局和时序,明确勘查、保护和储备的范围,并进一步划分出可采区、限采区和禁采区;二是要依规划科学调控开采总量和矿业权投放总量;三是在资源管理和开发程序(矿区总体规划、生产开发规划、矿业权设置转让和项目核准等)上,制定符合保护性开发要求的针对性措施。
在界定特殊和稀缺煤种的种类和范围之后,李德波认为,还应摸清家底,制定特殊和稀缺煤种资源保护与开发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。另外,国家有关部门虽然将部分矿区划分为特殊和稀缺煤种矿区,但缺乏相应保护性开采的具体政策和措施,企业无所适从,因此,李德波指出,应依据《煤炭法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,抓紧研究建立我国特殊和稀缺煤种标准体系,尽快制定保护性开发煤种名录。不过,随着近年来国家通过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,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,使煤炭产业集中度和资源利用效率正在不断提高方君实表示,此类现象客观存在,但并不是主流。
优质炼焦煤作为特殊和稀缺煤种在各个国家都得到了战略性的保护,针对近日我国炼焦煤资源开发秩序混乱等说法,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方君实在接受《中国投资》采访时予以了回应。四是积极推进煤炭企业走出去,合理利用境外资源。
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,必将进一步提高办矿水平,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,使小煤矿个数和煤矿企业数量都有明显减少,在全国形成一批亿吨级和5000万吨级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,煤矿企业年平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。同时,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,也将进一步减少炼焦煤主产区小煤矿数量,促进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,对提高炼焦煤资源回收率,实现规模化、集约化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原煤炭工业部撤销后,煤矿回采率等生产数据,均由企业自行申报,国家未能有效监督。近年来,由于市场需求旺盛,煤炭经济形势好转,一些地方和煤矿企业片面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,采肥丢瘦,人为丢弃煤炭资源,这是国家所不允许的。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,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。科学调控开发利用总量,选择条件好的炼焦煤矿区,适度建设炼焦煤接续矿井,保障炼焦煤稳定供应。近几年,我国炼焦煤进口量逐年增加,2006年进口466万吨,2008年进口686万吨,2009年进口4182万吨,预计2010年进口4500万吨。山西省炼焦煤资源储量大,品种全,质量好,查明保有储量1503亿吨,占全国的52.4%,主要分布在离柳、乡宁、西山、汾西、霍州、霍东等矿区。
焦炭主要用于钢铁生产,部分用于电石、化工及其他领域。应当说,国办发〔2010〕46号文件是国务院在新时期对煤炭工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。
十二五期间,我们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,规范煤炭开发秩序,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。其中,气煤占49.8%,肥煤占11.3%,焦煤占23.2%,瘦煤占15.7%。
从长远来看,对于一个年消费近10亿吨炼焦煤的大国来说,每年从国外进口一定量的优质炼焦煤,对我国炼焦煤市场是有利的,是对我国炼焦煤市场的有益补充。对于大量优质炼焦煤被当作动力煤使用的说法,从价格上看,优质炼焦煤市场价格是动力煤的2-4倍,任何一家企业主观上都不会这样做,方君实指出,但是由于开采技术不成熟、阶段性发电需求、运输瓶颈等客观原因,导致一些地方出现把炼焦煤用于动力煤的现象。
山东、河南、黑龙江等省已进入资源衰退期,炼焦煤产能提升空间有限。从进口来源分析,国际煤炭市场供应来源逐步由单一趋向多元,由澳大利亚一国,扩大到蒙古、俄罗斯、美国、新西兰等国。目前,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全国炼焦煤资源调研,计划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全国炼焦煤资源的赋存、开发和利用情况。如每年有大量优质炼焦煤被作为动力煤使用。
2006年以来,我国炼焦煤产量基本稳定在10亿吨/年左右。据统计,2010年我国吨钢综合能耗降至605公斤/吨,入炉焦比降至369公斤/吨,喷吹煤粉提高至149公斤/吨。
炼焦煤资源不合理利用、采肥丢瘦、开发秩序混乱等现象还客观存在,但不是主流。炼焦煤进口快速增加,一方面是国外炼焦煤到岸价格略低于国内炼焦煤价格,市场机制发挥作用。
一是做好炼焦煤资源规划,优化炼焦煤开发布局,制止无序开发和过度开采,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。据统计,2009年我国已查明煤炭资源保有储量13097亿吨,其中,炼焦煤2871亿吨,占22%,主要分布在山西、安徽、山东、贵州、黑龙江、河北等省。
国家应尽快健全煤炭行业管理体制,理顺煤炭行业管理职能,加强对炼焦煤等特殊和稀缺煤种的管理。2010年我国炼焦煤产量预计约10亿吨,其中焦煤2.2亿吨,占22%;肥煤1.0亿吨,占10%;瘦煤和贫瘦煤1.4亿吨,占14%;1/3焦煤、气肥煤、气煤5.4亿吨,占54%。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,健全管理制度,加强对炼焦煤的开采管理,实施对炼焦煤资源的保护性开发。从目前管理上看,也存在煤炭资源回采率管理制度不完善、监管不到位、管理弱化等问题。
在查明的2871亿吨炼焦煤保有储量中,气煤占47%,肥煤、焦煤、瘦煤分别为14%、24%、15%,属特殊稀缺煤种。二是按照国办发〔2010〕46号文件的精神,推进炼焦煤企业的兼并重组,提高产业集中度。
此外,每年还有1500万吨兰炭用于铁合金、电石及化工造气等领域,替代了部分小块焦,都将减少对炼焦煤的需求。方君实:我国煤炭资源丰富,种类齐全,但炼焦煤资源相对较少,主焦煤、肥煤资源不足,特别是具有强粘结性的炼焦煤资源更少。
合理看待炼焦煤进口《中国投资》:近些年我国炼焦煤进口量逐年攀升,已经引起一些专家的警惕,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炼焦煤资源情况以及供需情况。研究制定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办法,加强对生产矿井回采率的管理,提高矿井回采率。